关于开展2022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申报的通知

清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2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申报的通知

 

高新区企业服务局、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广清产业园管委会,各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 2022 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申报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2〕44号)要求,对国家新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现就2022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补对象及标准
(一)奖补对象。申报单位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2022年国家新认定的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企业名单见粤工信融资函〔2022〕43号)。
2、依法依规生产经营,没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
3、近5年来不存在专项资金项目验收不合格、绩效评价差、会计信息不实的情况。
4、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奖补标准
每家企业奖补120万元
二、资金用途
奖补资金由企业用于创新和研发投入,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上市融资等方面。
企业要对财政奖补资金实行专账核算,按照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进行财务处理,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使用票据销账制度,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严禁用“白头单”入账或套取资金,不得用于工资、水电费、房租费、物业费、餐饮费等日常运转支出,不得用于房屋、基金、股票、期贷等投资性经营支出,不得违规用于业务接待和其他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不得支出的项目。
三、申报材料
纸质申报材料须按顺序统一装订成册,一式三份(注:统一双面印制,要求在相关表格、复印件、封面加盖企业公章,侧面加盖骑缝章),并附电子版光盘。申报材料包括:
(一)申报书封面(附件2);
(二)真实性声明和合规经营承诺(附件3);
(三)2022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申请表(附件4);
(四)二级项目绩效目标表(附件5);
(五)无不良信用记录的相关证明(可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下载打印信用报告);
(六)申报单位的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七)2021年完税证明材料(盖有税务部门电子业务专用章);
(八)2021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
四、申报流程
(一)符合条件的企业向所在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报送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光盘)。
(二)相关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审核后,于2022年10月18日前将推荐函、企业申报材料和《2022 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申报汇总表》(附件6)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科)。
五、相关要求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2022 年是专精特新“小巨人”
企业奖补政策实施的第一年,请相关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做好政策宣贯,积极组织本地区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用好用足奖补政策,推动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数量和质量双提升。
(二)认真组织项目申报。相关县(市、区)工业和信息
化主管部门要严格审核把关,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产品(服务)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近三年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予以剔除,并审核具体项目的资金绩效目标,确定本地区奖补名单,对奖补名单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三)企业不得重复申报。项目单位不得以同一项目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专项资金。
附件: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 2022 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申报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2〕44号)
2.申报书封面
3.真实性声明和合规经营承诺
4.2022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申请表
5.二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6.2022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申报汇总表
清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10月13日   
(联系人:刘柏麟,联系电话:3364322)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2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申报的通知   

大良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大良街道2021年度优质高质量发展扶持资金(“支持企业开展股改上市”和“支持工业用地集约高效发展”项目)的通知.pdf

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进一步支持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粤府办〔2022〕6号)“对国家新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要求,经报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2022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补对象及标准
对2022年国家新认定的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予以一次性奖补(企业名单见粤工信融资函〔2022〕43号)。
珠三角地区每家企业奖补100万元,粤东、粤西、粤北地区每家企业奖补120万元
二、资金用途
奖补资金由企业用于创新和研发投入,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上市融资等方面。
企业要对财政奖补资金实行专账核算,按照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进行财务处理,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使用票据销账制度,严禁用“白头单”入账或套取资金,不得用于工资、水电费、房租费、物业费、餐饮费等日常运转支出,不得用于房屋、基金、股票、期贷等投资性经营支出,不得违规用于业务接待和其他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不得支出的项目。
三、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2022年是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政策实施的第一年,各地级以上市工信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做好政策宣贯,积极组织本地区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用好用足奖补政策,推动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数量和质量双提升。
(二)认真组织项目申报。各地级以上市工信部门要严格审核把关,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产品(服务)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近三年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予以剔除,并审核具体项目的资金绩效目标,确定本地区奖补名单,对奖补名单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请于10月31日前将《XX市2022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申报表》(详见附件)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附件:XX市2022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申报表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年10月10日 

附件1

来源:清远政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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