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度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 企业公示活动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民法通则》和《合同法》规定的诚实信用原则,进一步推动“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的开展,引导企业加强合同和信用管理,促进我市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根据《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规则》(粤工商市字〔2016〕134号)和《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的通知》(粤市监网监〔2020〕39号)精神,开展2019年度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 企业公示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申请公示企业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领取营业执照并开业满二年(截止计算日期至201912月31日止);

(二)建立合同管理机构和合同管理制度,合同信用管理体系健全;

(三)合同履约状况良好。除不可抗力、对方违约或双方协议解除等法律规定的情形外,合同履约率100%;

(四)无严重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记录,未被列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录”;

(五)企业经营效益良好,且同意由公示监督机关将本企业申请公示年度的合同签订与履行情况、总产值(营业额)等信息在“守合同重信用”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二、书面申请材料

 

 

(一)《2019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申请表》;

(二)《2019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申请承诺书》;

(三)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企业2019年度资质证书、荣誉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首次申请企业提供第(一)(三)(四)项材料;已公示2018年度“守合同重信用”的企业,提供第(二)(三)项材料。

 

 

三、活动安排

 

 

(一)申请公示企业应于20201月 20日至3月31日期间于网上提交申请:1.登陆“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系统”(网址:http://sz.gdgs.gov.cn/login,以下简称“守重公示系统”);2.在网上填报企业申请公示相关事项,并自行下载打印《2019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申请表》或《2019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申请承诺书》,备妥相关书式材料;3.申报时间截止后,“守重公示系统”(网址:http://sz.gdgs.gov.cn/login)将自动关闭申报通道

(二)企业在网上提出申请并完成填报后(无需等待网上审核通过),请于2020年3月31日前将相关书式申请材料报送清远市中小企业协会秘书处。

(三)经我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书式审查和征信后,于20206月1日把符合公示条件的申请企业在“守重公示系统”中统一予以公示,并在该系统中企业公示页面展示《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证书》(电子版)。企业可根据需要自行选择制作证书、牌匾,相关费用由企业自理,市场监管部门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注意事项

 

 

(一)请各企业关注“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amr.gd.gov.cn/)和“守重公示系统”中有关“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的通知信息,不另行发函通知。

(二)申请公示企业须如实填报有关情况及信息,并对所提交材料及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骗取“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的,市场监管部门将撤销其公示信息,被撤销公示企业将连续4个年度禁止参加公示活动,并在“守重公示系统”中向社会公告。

 

 

五、联系方式

 

请有意申报的企业与我协会联系,联系人:黄宝仪,联系电话:0763-3870396,手机13288909680,邮箱:qysme@aliyun.com。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