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 |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纺织服装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纺织服装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粤工信消费函〔2023〕2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纺织服装各省级行业协会:

 

《关于进一步推动纺织服装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请径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消费品工业处)反映。

 

 

 

关于进一步推动纺织服装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纺织服装业是我省的传统支柱产业和重要的民生生产产业。为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规划和指导性文件,落实省实施制造业当家的战略部署,推动全省纺织服装产业集群走时尚化、高端化、品牌化、数智化、低碳化、国际化和总部经济集聚地、创意设计策源地、服贸会展新高地的“六化三地”高质量发展道路,培育世界级先进纺织服装产业强省,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强化统筹规划布局,推进“一群两极三区”建设

 

 

1.坚持规划引领。

 

制定纺织服装产业发展专项规划。定期研究产业发展现状、存在的问题、面临的挑战,研究纺织服装产业中长期的重点细分领域、重点产品和技术,政产学研用协调推动产业发展的举措和建议等。到2025年底,争取纺织和服装产业营收达到7000亿元,到2027年实现翻一番。(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纺织服装各省级行业协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进纺织服装产业集群建设。

 

大力推进纺织服装产业集群建设,以满足个性化、多样化、时尚化、定制化以及快速变化的消费需求为重点,加快发展高品质、多功能、智能可穿戴、绿色健康的高附加值产品,提升纤维新材料、先进纺织制品、创意服装设计、知名品牌等发展水平,培育纺织服装领域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知名企业,打造综合实力国际先进的高端纺织服装集群。(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纺织服装各省级行业协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3.打造纺织服装总部经济增长极和产业发展核心区。

 

依托广州、深圳在纺织服装商贸、全球性展会、总部、高端定制、时尚创意等方面的优势,打造我省纺织服装总部经济和创意设计的“两极”,发挥示范带动效应。继续推进汕头潮州揭阳、深圳东莞惠州、广州佛山中山服装产业“三区”做大做强,带动自身及周边地区纺纱、化纤、丝绸、织造、印染、洗水、家纺、产业用纺织品等加快发展。(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各相关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纺织服装各省级行业协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4.促进有序转移和特色化发展。

 

各地要充分认识纺织服装对就业、展贸服务业、民生保障等的重要作用,推动产业在省内有序发展。鼓励珠三角地区保留产业链上的高端链条,即技术密集程度高、产品价值增值度高、利润丰厚的环节。引导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加强与纺织服装核心和重点城市开展产业共建、产业合作、优势互补,出台针对性优惠政策,积极有序承接产能转移、产业链供应链部分环节转移。鼓励各地建设完善纺织服装特色产业园区,规划建设中国先进非织造医卫用品产品示范基地、广东省家纺家居产业园区、湛江吴川羽绒产业园区、韶关翁源茧丝绸产业园区、佛山南海纺织产业园区等,建立园区高质量发展工作专班,一园区一专班,引进专业行业人才管理园区,坚持改革创新,高标准做好园区空间规划、产业链布局,完善生产性、生活性服务配套,推进城产人深度融合发展。(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省自然资源厅、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纺织服装各省级行业协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5.推动产业强链补链。

 

着力推动非织造布、医用纺织品、交通与增强用纺织品、牛仔纺织服装产品、棉针织产品等细分领域强链补链,积极引导企业锻长板、补短板,开展上下游供需对接,加强资源、技术、装备支撑保障,全面提升从纤维、纺纱、织造、印染到服装、家纺、产业用纺织品、纺织机械、纺织服装辅料、纺织印染助剂等的全产业链发展水平。支持符合条件的纺织服装项目按要求遴选列入省重点项目、省重大工业项目和省服务业重点项目清单,依法依规强化土地、能耗、环境容量等资源要素保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纺织服装各省级行业协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时尚化转型,打造纺织服装创意设计策源地

 

 

6.加强原创设计。

 

鼓励纺织服装企业与服装设计大师、工艺美术大师合作,综合运用形象设计、物质结构设计、材质组合设计、尺寸设计等,打造一批“小而美”的“轻奢”服装,破解同质化。鼓励行业坚持“以消费者为中心”,发展个性化、定制化、功能化服装。研发设计满足孕婴童、残障人士、医患人群、老龄人群等老幼病残人群不同需求的服装。组织举办“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纺织服装类专项赛,开展原创设计大赛,遴选好评高、创意设计强、具有产业化前景的设计产品、技术、装备、工艺。到2027年,争取培育50家纺织服装工业设计中心、15个国家级纺织服装创意设计园区(平台),发布原创设计产品和纺织服装精品200个。(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纺织服装各省级行业协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7.强化设计融合合作。

 

引导纺织服装企业、工业设计企业、美学设计企业和信息化公司合作,充分运用众包设计、协同设计、云设计、用户参与设计、交互设计等研发模式,利用5G、区块链、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提高研发设计数字化水平。运用数字化喷墨印花、色彩通讯、数字化测色配色、人体服装三维扫描、立体设计等形式,实现设计效果的虚拟现实高比例还原。推动纺织服装领域数字化设计平台、个性化定制服务平台建设,支持建设纺织服装设计联盟中心、在线设计中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省科技厅、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纺织服装各省级行业协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8.拓展应用场景。

 

推动产业用纺织品企业深化跨行业交流合作,加强与个人护理、医疗卫生、新能源汽车、轨道交通、航空航天、应急救援、安全防护、环境保护、土工建筑、海洋渔业等重点领域产业链协作,发布一批典型应用场景,加大示范带动和推广应用力度。鼓励纺纱、织造、印染、洗水、服装、家纺、产业用纺织品等企业积极应用技术含量高、市场潜力好的环境友好型纤维新品种,推广再生化学纤维、生物基化学纤维、原液着色化学纤维等绿色纤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应急管理厅、省卫生健康委、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纺织服装各省级行业协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9.创新模式业态。

 

广泛宣传推广共享工厂、定制文化、智能时尚体验、柔性智能供应链、工业互联、众包设计、跨境电商等新模式、新业态,推动企业提质增效扩能。支持龙头企业、链主企业、供应链集成服务企业构建生产、加工、分销、出口、仓储物流、金融、信息咨询、采购等资源高度集成、与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中小微企业共荣共生共享的贸易生态服务平台,发展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智慧供应链集成服务商,进一步完善大中小微企业共同发展的产业生态。鼓励纺织服装平台型企业整合客户需求和供应链企业的研发设计生产能力,以商带产,共促消费。(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商务厅、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纺织服装各省级行业协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高端化推进,发展一批纺织服装产品技术标准领跑者

 

 

10.集中突破行业关键共性技术。

 

围绕功能化高性能纤维新材料、高端用纤维及纺织品、前沿纤维新材料、纺织智能制造、数字化转型等重点领域,综合运用揭榜挂帅、择优奖补、赛马制等方式,鼓励以企业为主体加强研发投入,以龙头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促成行业上下游、产学研用融合开展协同创新,支持开展关键技术(装备)、行业成套应用解决方案攻关,突破高档面料等工艺技术、高端定制服装服饰及家纺、纺织废弃物高值化回用工艺难点和堵点,加快提升锦纶、涤纶、丙纶、多组份复合纤维、功能性化纤等高性能纤维的质量一致性和批次稳定性,提高织造、非织造、复合等成型技术的应用和生产水平。到2027年,力争在纺织服装领域建设一批制造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新型研发机构等创新平台,推动规模以上纺织服装企业建立企业内部科研创新机构,突破产业关键核心共性技术。(省科技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纺织服装各省级行业协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11.提升产品品质。

 

支持企业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建设完善质量检测部门,建立完善质量控制平台。加强生产过程巡检、半成品抽检、成品质检,不断提高产品合格率。大力开展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综合应用计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知识产权、质量管理等要素,为推动纺织服装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技术支撑。深化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建设,到2027年,力争实现全省纺织服装规模以上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全覆盖,争获一批纺织服装领域的中国工业大奖、中国质量奖、全国质量标杆和省政府质量奖。(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纺织服装各省级行业协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12.强化标准先行。

 

发挥标准引领作用,以新型纺织纤维材料、功能性纺织品、智能纺织品、产业用纺织品、装饰用纺织品、衣着用纺织品等为重点,鼓励企业参与或主导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的制定和修订。全面推进企业标准“领跑者”工作,到2027年,推动形成纺织面料、服装服饰、家用纺织品、产业用纺织品等领域30个纺织服装企业标准“领跑者”。(省市场监管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纺织服装各省级行业协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品牌化发展,培育一批纺织服装国际国内名牌

 

 

13.培育百亿名企名品。

 

在内衣、家居服、针织品、丝织品、女装、童装、老年服装、高端定制、婚纱晚礼服、工艺毛衫、牛仔、体育运动服装等服装细分领域,完善优质企业梯度培育体系,着力培育一批专精特新、单项冠军企业,发展一批优质上市企业,提升一批“链主”企业,建设一批供应链集成服务型企业,集聚一批工商贸一体化企业,形成具有全球视野、中华文化元素、广东特色的纺织服装品牌。鼓励企业推进产品设计、文化创意、技术创新与品牌建设融合发展,建立品牌专业化服务平台,提升品牌营销服务、广告服务等策划设计水平。支持企业强化商标品牌资产管理,提升品牌核心价值和品牌竞争力。分领域开展内衣、女装、衬衫、家纺、家居服、婚纱晚礼服、体育运动服装等特色优势产品十大品牌评选发布推广,支持树立一批品牌标杆,总结推广品牌建设典型经验和做法。到2027年,争取培育营收超10亿元的品牌企业30家、超百亿元的品牌企业3-5家,推动女装、内衣、家居服、婚纱晚礼服、毛衫、休闲服、牛仔服等服装产品进一步扩大市场份额。(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纺织服装各省级行业协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14.建设千亿名区名城。

 

继续做强中国服装商贸名城(广州)、中国婚纱晚礼服名城(潮州)、中国工艺毛衫名城和中国内衣家居服之都(汕头)、中国男装名城(惠州)、中国化纤产业名城(江门)等纺织服装区域品牌,做大大朗毛织、虎门女装、盐步内衣、沙溪休闲服、开平牛仔服等知名产业集群。鼓励各地深入挖掘瑶族刺绣、壮锦、壮绣、广绣、潮绣、小榄刺绣、珠绣、钉金绣裙褂制作技艺、香云纱染整技艺、抽纱以及墩头蓝纺织技艺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精髓,将地域文化融入纺织服装品牌建设,培育兼容产业特性、现代潮流和乡土特色、民族风情的优质区域品牌。到2027年,争取培育营收超千亿的纺织服装特色区域3个。(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纺织服装各省级行业协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15.加强品牌推广和消费。

 

推进广州和深圳打造纺织服装品牌培育推广和展贸消费高地,支持汕头打造国际纺织服装产业采购基地。组织企业、行业参加中国品牌日系列活动、全国消费促进月、双品网购节、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粤澳名优商品展等重要活动,集中展示广东纺织服装精品。充分利用省级示范特色步行街(商圈)、大型商超、重点商业街区、社区生活网点等加大广东自主品牌宣传推广。深入推进商品市场优化升级专项行动,指导服务广州、深圳、东莞的大型服装批发市场数字化转型升级,培育塑造网络品牌,拓展消费群体。鼓励纺织服装企业广泛应用社交电商、直播电商、内容电商、跨境电商、官网直营、线上线下互动、搜索引擎、流量推广、目标人群画像等方式,扩大企业产品销售。鼓励各地在参加地区特色和民族地区活动时,穿戴特色服装配饰。(省商务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市场监管局、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纺织服装各省级行业协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16.强化品牌保护。

 

统筹推进商标、老字号、非物质文化遗产、地理标志产品、专利等保护工作,严厉打击商标侵权等违法行为。完善跨部门、跨区域知识产权执法协作机制,加强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资源供给,依法依规加强知识产权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支持企业加强商标品牌保护,完善商标品牌维权与争端解决机制,推进商标数据国际交换与应用,推动商标品牌保护、纠纷处置的跨国协作。加强知识产权、贸易争端的海外维权应对指导服务。(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纺织服装各省级行业协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数智化建设,推动纺织服装生产经营管理降本增效

 

 

17.推进全流程数字化。

 

编制纺织服装企业数字化转型工作指南,举办纺织服装行业数字化转型培训班,引导促进企业进行全面、系统、整体的数字化转型规划布局,从研发、设计、生产、质控、仓储、物流、销售、售后等环节形成数据闭环,实现各环节的数据整合、分析、利用,推动生产经营全流程的数据化。加快DCMM贯标,提升纺织服装企业数据资产管理经营能力,挖掘数据价值,实现供需循环优化。鼓励纺织服装企业加强与纺织服装卖场、经销商、电商平台合作,形成基于数字化的市场体验大数据。鼓励各地对企业数字化转型给予一定补助,对先进典型形成案例汇编加大宣贯推介,营造良好氛围。到2027年,培育20家行业数字化转型示范企业,培育一批企业首席数据官,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达到90%。(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商务厅、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纺织服装各省级行业协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18.引导智能化改造。

 

深入实施智能制造工程,加速应用数控节能高速纺织、染整、吊挂柔性流水线、数码印花、智能纺机、智能制衣等智能装备,安装废气粉尘收集措施,构建虚实融合、知识驱动、动态优化、安全高效、绿色低碳的智能制造系统,推动纺织服装企业实现智能化变革。支持智能制造服务商围绕纺织服装企业需求开展智能制造装备研发和一体化解决方案集成,夯实工业软件、工业控制系统、智能装备、网络设施及安全等基础支撑。支持建设云制造平台和云服务平台,建设完善纺织服装相关产品模型库、软件库、数据库,培育一批具有行业特色的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和智能制造示范工厂。到2027年,全省全行业两化融合水平达到60%以上,推动80%规模以上纺织服装企业建设智能制造车间、智能制造工厂。(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省科技厅、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纺织服装各省级行业协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低碳化升级,促进纺织服装企业绿色环保发展

 

 

19.推进环保印染洗水。

 

在汕头、揭阳等地建设完善现有的印染专业园区,推行印染企业集中入园管理,建设环保污染处理中心,鼓励印染企业付费共享行业关键无污染技术。支持各地印染企业升级环保设备,鼓励对技术改造后环保设备升级符合环保要求的印染企业择优给予适当奖补。引导印染企业创新技术、改造流程以减少污染,有条件的地方通过“揭榜制”奖励企业自主研发的环保印染技术、中水回用处理工艺并在行业中推广应用,使其达到并严于环保标准要求,同时不断提高行业中水回用水平。到2027年,力争环保印染洗水工艺在规上印染洗水企业推广应用全覆盖,全行业推广应用覆盖率达到90%。(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生态环境厅、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纺织服装各省级行业协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20.推广应用节能减排技术。

 

加大重点耗能工序和设备的节能改造,进一步降低能耗强度。推广先进无水少水加工技术和原液着色、无聚乙醇烯上浆、新溶剂法纺丝等清洁生产技术,加快聚酯酯化蒸汽余热回收再利用技术、丝光淡碱回收、中水回收、工业废水资源化利用等减排技术应用,降低能耗水耗水平。鼓励推广无锑化纤等生产工艺,减少有害原辅料使用。支持重点用能企业建立能源管控中心,提高能源资源综合利用效率。推进纺织印染和服装企业开展清洁化改造,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生态环境厅、省能源局、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纺织服装各省级行业协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21.提升纺织服装绿色制造水平。

 

以促进全产业链和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发展为目的,以企业为建设主体,以绿色工厂、绿色产品、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为主要内容,逐步构建高效、清洁、低碳、循环的绿色制造体系。持续加强印染、粘胶、再生化学纤维等重点领域行业规范管理,依法依规淘汰高能耗、高水耗、高排放的落后生产工艺和设备。加快建立健全废旧纺织品循环利用体系,引导支持纺织企业特别是品牌企业使用再生纤维及制品,促进废旧纺织品高值化利用,逐步推动废旧纺织品循环利用行业发展壮大。(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纺织服装各省级行业协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国际化合作,建设纺织服装服务贸易会展新高地

 

 

22.促进国际交流合作。

 

做大做强广东时装周品牌,举办广东国际时尚产业博览会,推动岭南时尚走向世界。举办广州和深圳国际内衣展、深圳国际家纺家居展、广州国际纺织制衣及印花工业展览会、潮汕国际纺织服装博览会等专业展会,邀请国际知名纺织服装企业、外贸企业、跨境电商平台、专业买家参加,推动广东纺织服装走出去开拓市场。支持企业参加广交会、中博会、进博会等大型综合专业展会,引导各组展机构、行业协会,有效利用RCEP、一带一路等相关政策,组织企业参加国外各类展会,自主举办全球性展会,推动全省纺织服装出口。(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纺织服装各省级行业协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23.做细做实招商引资。

 

科学精准编制产业招商图谱,制定完善纺织服装重点招商目录,建立稳链、补链、延链、强链项目库。要善于利用资源,聚焦各重点细分领域和龙头企业、“链主”企业,把企业家的生意圈、朋友圈、校友情、家乡情转化为招商信息网,按照“一企业一方案”要求,落实专项招商。要善于利用资本,充分发挥专业基金、风投、金融机构作用,掌握产业链前沿动态,对接招商项目,开展金融服务,提供资金支持,助力项目落地。要落实重点区域招商,聚焦欧美、日韩、东南亚等地和国内浙江、江苏、福建等地,持续深耕细作,积极参与重点区域举办的各类经贸活动、行业峰会、技术论坛,谋划举办系列招商推介对接活动,开展稳投资、保订单、引项目、稳生产、促出口。(省商务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纺织服装各省级行业协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人才产业化支撑,培育纺织服装百名设计大师和万名熟练技工

 

 

24.引进培育高端人才。

 

充分考虑纺织服装行业的特点,结合产业、企业特色需求,制定与行业人才实际相适宜的评价认定指标体系,推动企业加强高技能、高层次人才引进培育。引导行业建立纺织服装技术人才薪酬激励导向机制,持续提升高层次人才工资收入。开展百名省级纺织服装设计大师评选,建立行业人才库,积极建设培育人才联盟(集聚中心),推荐行业认可、实效突出的高层次人才按政策规定申报国家和省各类人才专项。(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总工会、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纺织服装各省级行业协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25.合作培养技术技能人才。

 

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持续提高纺织服装技术技能工人社会地位、福利待遇,拓宽技能评定和职业资质认定通道,按程序推荐表现突出者参加各类宣传学习、技能提升活动和评优评先。要建立和实施行业高技能人才“政行企校”合作培养制度,推动行业优质企业充分发挥主体作用,深入推进产教融合育才,鼓励引导开展企业冠名订单班、岗位实习、专业工种轮训、建设就业实习基地、共建产业学院等多种渠道、多种形式的校企合作,通过课堂实践教学训练、岗位职业技能培训、行业技能比赛、校园创新设计活动等途径,培养、造就一批具备较强实际动手能力和较高综合职业素质的高技能人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牵头,省总工会、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纺织服装各省级行业协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服务一体化保障,共建共推共享纺织服装优质营商环境

 

 

26.发挥财政激励作用。

 

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统筹用好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按政策规定对符合条件的纺织服装产业项目予以支持,引导产业做大做强做优。(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牵头,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商务厅、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纺织服装各省级行业协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27.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金融机构要根据产业政策和信贷原则,合理配置信贷资金,积极支持纺织服装产业高质量发展。对发展前景和信用记录良好,但资金周转暂时出现困难的企业,到期贷款按照市场化原则给予周转。支持融资担保等公司加大产品创新力度,为企业及时提供担保增信。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在资本市场上市融资和发行债券。(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东银保监局、广东证监局、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纺织服装各省级行业协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28.搭建公共服务平台。

 

鼓励纺织服装核心和重点城市建设完善印染污水统一处理、纺织品有害化学物质检测、情报信息服务、知识产权服务、产业研究、研发设计、展览展示、宣传推广、人才培育、技术研发、数字化服务、供应链管理共享、智能共享车间等公共服务平台,对行业协会和企业自建平台并为纺织服装行业企业服务予以补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省科技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纺织服装各省级行业协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29.优化营商环境。

 

充分发挥省制造强省建设领导小组作用,加强与各细分领域“链主”企业和重点企业沟通协调,进一步优化完善企业生产经营政策、措施。有效运用粤企政策通、粤商通、市场主体诉求响应平台等,加强对近年来我省出台的“稳经济131条”“助企25条”等稳定工业增长、促进经济发展、拓展国际市场的系列政策措施的发布和宣贯,让企业充分享受到政策红利。针对企业因新冠疫情、国际贸易壁垒或争端、限电限能等问题引发的生产经营困难、产业链断供,坚持“一企一策”“一地一策”“一业一策”加大跟踪服务和协调,确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能源、环保部门执行环保政策时严禁“层层加码”,科学、合理、适度做好能耗、环保监督检查执法,推进“执法+服务”一体化。强化纺织服装企业信用管理,引导企业建立质量安全信用管理机制,对失信企业依法依规实施惩戒。(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省科技厅、省商务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省能源局、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纺织服装各省级行业协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30.发挥行业组织桥梁纽带作用。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支持行业协会在行业调研、政策建议、课题研究、产品生产、贸易商务、国际信息交流等领域提供到位的中介、协调和咨询服务,促进时尚产业上下游和国内外合作交流、加速项目落地与实施;为行业人员提供专业的就业咨询和就业技能培训;为纺织服装出口企业受到的贸易壁垒和贸易纠纷问题提供专业咨询和服务;鼓励从政策研究、行业标准、市场规范方面建立行业标准体系,及时发布行业或政策风险,保证行业有序发展。(纺织服装各省级行业协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来源:广东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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