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清远市2020年中小微企业服务券第二批兑现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微企业、服务机构:

根据《清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清远市2020年中小微企业服务券工作的通知》(清工信函202053号),现定于2020年11月2日-11月6日开展第二批服务券兑现工作,接受2020年10月31日前完成的服务合同的兑现申请。请服务机构收取服务券后,在兑现时间内登录广东省中小微企业服务券管理系统按要求提交兑现申请材料。

服务机构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做好服务券工作,真实合法地使用服务券,并自觉接受有关单位对合同履行情况的跟踪监督检查。对于中小微企业和服务机构提供虚假材料,恶意串通骗取或截留、挪用、挤占服务券资金等情况,取消其申领或收券资格、追缴拨付资金、追究相应经济和法律责任,并撤销服务机构示范平台称号。

 

联系人:黄宝仪

电话:3380870

邮箱:qysme@aliyu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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